(资料图)
深化生态警务 守护绿水青山
山东污染环境刑事案件发案数连续三年呈下降趋势
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14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全省公安机关认真履行生态环境刑事保护职责,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依法严厉打击污染环境和破坏自然资源等突出犯罪活动。去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共侦办污染环境、破坏自然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刑事案件35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9300余名,先后成功破获了一批公安部、省公安厅重点督办案件。全省污染环境刑事案件发案数连续三年呈下降趋势。
“全省公安机关深化‘生态警长’机制,全面实施‘生态警务’。”省公安厅副厅长修春清介绍,一年多来,我省各级公安机关因地制宜打造了一批各具特色的“生态派出所”“生态警务室”,广泛设立“生态警员”“生态辅警”,不断丰富“生态警务”内涵。省公安厅持续优化资源配置,加强力量统筹调配,不断做精做强公安机关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侦查和森林警察等专业警种,强化各警种协调联动和派出所支撑作用,建立完善打击食药环知犯罪“省市县所一体化”工作机制、打击涉森林和野生动植物犯罪合成作战工作机制,构建形成省级主导、市级主研、县级主侦、派出所主建的一体化打击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犯罪工作体系。
我省公安机关以开展“昆仑”系列专项行动为主线,瞄准关键节点、重点领域、焦点问题,持续开展重点打击。省公安厅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侦查总队总队长石建介绍,在保护大气环境方面,重点打击破坏环境质量监测系统、重点排污单位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以及涉“双碳”、消耗臭氧层物质等污染大气犯罪。在保护水环境方面,重点打击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要江河湖泊等重点保护区域,以及利用城市管网、城区河道、乡村沟渠等地段或通过暗管、渗井等逃避监管的方式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固废危废等污染水体犯罪。在保护土壤环境方面,重点打击废旧铅酸电瓶、废矿物油、铝灰渣、尾矿渣等危废回收利用处置,化工化学、有色金属冶炼、畜禽养殖等行业非法收集、转移、处置固废危废,向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群众生产生活密集区、农业农村农用地、油田等敏感地区排放、倾倒、处置固废危废等污染土壤犯罪。在保护国家矿产资源方面,重点打击非法开采、破坏性开采稀土、锂、铝、铁、煤炭、磷等战略性矿产资源犯罪;非法开采、破坏性开采砂石、泥炭及其他矿产资源犯罪。2022年以来,全省共立案侦办污染环境刑事案件402起,非法采矿刑事案件683起,非法占用农用地刑事案件186起,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案件158起。
“去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共侦办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刑事案件214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309名,收缴野生动物17万只,查获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1.1万件,涉案价值6.9亿元。”省公安厅森林警察总队总队长刘得介绍,全省公安机关高度重视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犯罪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作为“生态警长”机制的重要内容强力部署推动,联合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开展了打击破坏古树名木违法犯罪、“清风”等一系列、多轮次专项打击整治行动,有力维护了全省生物多样性和生态资源安全。(记者 魏然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