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峦叠嶂,秀木成林,河水叮咚,牛羊低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是不少游客心中的“诗和远方”。
新疆自然资源“天生丽质”,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面临不少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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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前往伊昭公路、白石峰,对前期开展的伊昭公路区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工作“回头看”,并沿途向游客发放公益诉讼、生态环境保护等法治宣传手册。
近年来,新疆检察机关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推动生态治理,构建精准化打击、多元化监督、专业化办案、社会化治理相结合的生态环境和资源司法保护体系,在与行政机关、人民法院等相关部门协同联动中,全力守护新疆绿水青山。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与自治区财政厅、生态环境厅等9家行政机关会签《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与相关行政机关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益诉讼工作协作配合的意见》,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司法厅、财政厅、水利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等14家单位会签《自治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监督办法(试行)》。
新疆各级检察机关落实“河长(湖长、林长)+检察长”配合协作机制,与水利、林草部门召开座谈会、会签协作意见,通过加强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推动行政机关与检察机关良性互动,提升河湖保护治理水平。
自2020年起,新疆各级检察机关陆续开展雪山冰川保护、野生动物保护、“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等专项活动,聚焦治理黑臭水体、固体废物、尾矿污染、大气污染、土壤污染、农业面源污染,全力保护雪山、冰川、河流、沙漠、绿洲、动植物生物多样性等自然资源。
今年,新疆旅游业发展持续向好,新疆的蓝天、白云、高山、草原、湖泊定格在各地游客的相机里,游客们纷纷为新疆的“高颜值”生态点赞。其中,伊犁、阿勒泰、喀什等地,成为游客的打卡热门地。
几年来,为守护好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新疆各地检察机关纷纷行动,推出具体保护措施。
新源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湿地保护专项行动,针对巩乃斯河流域湿地环境污染问题,向相关行政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书,督促其全面履行管理保护职责,经过治理,湿地生态环境恢复了往日生机。
为形成长效保护机制,今年,新源县检察院在那拉提国家湿地公园设置“公益诉讼湿地保护观察点”,对周边湿地定期开展生态监督、整改“回头看”等工作。
喀什地区检察机关会同水利、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督促整治叶尔羌河流域非法采砂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回填叶尔羌河流域5634.69立方米采砂大坑,维护两岸生态安全。
塔斯特河发源于吉木乃县萨吾尔山脉,主要由泉水和融冰雪水汇集而成。针对破坏冰川水域生态环境、污染乡村饮用水源问题,吉木乃县人民检察院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协调形成冰川水源保护齐抓共管共治格局。今年,吉木乃县检察院成立驻萨吾尔冰川检察官工作室,建立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常态化开展冰川水域环境保护。
7月25日,沙湾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党支部组织党员干部到千泉湖国家湿地公园公益诉讼保护基地,开展“共同行动起来绘制美丽沙湾新画卷”主题党日活动。
几年来,沙湾市检察院强化“检察+行政”协作配合,联合林草、水利等部门,制止破坏千泉湖国家湿地公园生态环境行为,及时救助野生动物,依法合力保护湿地生态环境。
当日,看到蓝天碧水间,植物郁郁葱葱,野鸭拍水、白鹭亮翅、鸬鹚嬉戏,检察官们更加坚定了写好“山水保护答卷”的信心和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