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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安然 实习生 邓菲 通讯员 李淑婷
11岁男孩在水渠输水时前往玩耍,不幸淹死。法院判令家长、水库管理中心、村委会和镇政府各自担责。延庆法院7月11日发布消息说,今年的汛期来临之际,法院发出的两份司法建议已被落实,水渠周边环境已被改造,输水时的管理细则重新制定完毕,水务部门还联合区教委向延庆全区师生发放预防溺水提示书。
白河堡水库北干渠全长20公里,是白河堡水库的重要灌溉输水工程。2022年初夏,11岁的小学生刘某在放学路上,发现路边的北干渠里水流滚滚,水渠正在输水。他回家后与家长打了声招呼,放下书包就和同学去戏水。玩耍中,刘某不慎滑倒,被急流冲走,后经抢救无效身亡。事故发生后,刘某父母向北京延庆法院起诉,要求所在村的村委会、镇政府及白河堡水库管理中心承担赔偿责任。
承办法官吕行菲经过一次庭审和两次实地调查及多方谈话后,对各方的每个争议焦点进行了详细分析。刘某的父母因未能尽到监护责任,对事故的发生存在较大过错,被判决自行承担70%的主要责任;白河堡水库管理中心在输水准备阶段及输水期间未尽到应尽的宣传、管理、巡视责任及安全保障义务,刘某所在村的村委会及镇政府没有进行安全提示及危险告知,共同承担30%的次要责任。
宣判后,吕行菲对各方当事人的疑问分别进行释法明理,与刘某的父母进行多次谈话,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帮助他们排解负面情绪。判决生效后,三被告依照判决履行了各自的义务。
案件虽然已经了结,但从案子中发现的隐患依然存在。吕行菲再一次认真地翻阅卷宗,对近几年因溺水事故引发的侵权责任纠纷案件进行了详细梳理。她发现,自然水域及水利工程管护部门对安全隐患排查力度不够,制定的排水、输水实施细则不明确,安全巡视责任落实不到位,缺乏防溺水宣传教育是导致溺水事故的主要原因。根据这些调查情况,吕行菲撰写了两份司法建议,分别送往白河堡水库管理中心及其行政主管单位延庆区水务局。
一年的时间倏忽而过。在汛期再度来临之际,6月底,吕行菲和同事前往区水务局,针对司法建议复函的整改落实情况与水务局和白河堡水库管理中心的相关领导进行座谈。经了解,今年汛期到来之前,水务部门采取了诸多措施,除改造干渠周围及渠道内环境外,还重新制定了输水管理实施细则,细化了安全巡视方案。同时,在输水期间与属地政府及基层组织签订安全责任书,联合区教委向全区师生发放预防溺水提示书,确保输水安全及沿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此时的干渠两岸,不仅新安装了防护网,还加装了多块风险警示标识,渠内杂物和垃圾也被清理一空,和事故发生时开阔无遮挡的干渠两岸环境及杂物堆积的渠内环境形成了鲜明对比。